问题 | 收养和领养有什么不同吗? |
释义 | 收养与领养的区别及其效力。收养是通过法律手续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受法律保护,权利义务同亲生父母子女。收养涉及抚养教育、赡养扶助和财产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收养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同时消灭被收养人与生父母的亲属关系。 法律分析 一、收养和领养的区别 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虽不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但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一经合法成立,就应视为血亲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亲父母子女相同,双方均不得虐待和遗弃。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领养关系的成立而终结。 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 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说来,送养人为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收养人为养父和养母(单方收养时是养父或者养母),被收养人为养子或养女。 二、收养的效力 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 1、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 2、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结语 通过合法手续实现的收养,使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建立起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尽管血缘关系不存在,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享有与亲生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禁止虐待和遗弃。同时,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也随收养关系的确立而终结。收养行为涉及抚养教育、赡养扶助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旨在创造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五条 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民政部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