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不给我进单元门钥匙,物业是否违法,侵犯了我入住权,我是否可以起诉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
释义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也是说归开发商管,所以没有交物业费,刚去买水跟物业吵起来了,物业说要去起诉我,我应该如何应对呢? 不可以。房子漏水物业不管不可以不交物业费。房屋漏水可以由物业报房屋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如果还在保修期那就有施工单位维修,防水维修期5年,不交物业费不是解决办法。如果物业不作为,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解雇物业或直接到法院起诉。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而拒交物业费,实际上是以侵权来“维权”,这样做是错误的。业主发现物业服务有问题,可以向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还不行的话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解聘当前物业公司另外选聘。拒交物业费,本身就是违约行为。物业公司因为收不齐物业费而导致服务下降,会陷入恶性循环,这样看似是业主为自己“维权”,实际上则侵害到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业主不能因为对物业不满意而随意拒交物业费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租给我不到两个月,楼下领居让物业给我全屋停水,我可以告房东欺诈吗,需要什么证据? 如果是房东隐瞒了房子漏水的问题,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房东应该承担责任。如果是突然漏水,房屋的问题,可以找房东维修。如果是租房的使用不当造成漏水,就是租房人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今年我开通了,物业收取取暖费外,又收取了300元的开栓费,请问物业收取的费用是否合理? 暖气报停一般需要交费。一般正常情况下,如果住户不参加集体供暖,就必须通过物业公司向供热企业交纳热损费。大约是正常供暖全款的30%。物业公司的解释是,某些住户虽然不用热,但是左邻右舍的供热通过墙壁或者暖气管道也能传导过来,实际上也是在享受低度供热,这就给供热单位造成了一定量的损失。不过,各地各个社区的情况都不尽相同。有些要交有些不交,但是物价部门已经给出了答复,没依据,不得强制收取。使用暖气时用热方与供热方的关系,并不像普通的买方与卖方的关系那样“买一付一”般简单。原因在于,通常所说的“采暖费”并不仅仅指的是进入房间里的热能费一项费用,还包括燃料费、水电费等。法律依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城市供热价格分为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热力销售价格。热力出厂价格是指热源生产企业向热力输送企业销售热力的价格;管网输送价格是指热力输送企业输送热力的价格;热力销售价格是指向终端用户销售热力的价格。第十条热价的制定和调整(以下简称制定)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第十六条暂不具备按照两部制热价计费条件的建筑,在过渡期内可以实行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并要尽快创造条件实现按照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第二十六条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支付采暖费用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改为单位向职工直接发放补贴。第二十条消费者可以依法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热价的建议。第二十三条制定和调整热价的方案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报上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我把钥匙带去,我说我不同意这样的合同,钥匙给你,还我房款,他说,1万定金不还,我们什么合同没签? 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的解决办法:1、当事人之间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2、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依然无法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地库进水导致车辆损失,物业是否有责任? 地库进水导致车辆损失,物业有没有责任分以下情况: 1.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物业公司有管理义务,如果说进水是因为物业防范的疏忽,倒灌进车库从而对车辆产生了损失,物业是要承担责任的。 2.如果这个水是物业公司控制不住,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物业应尽提示的义务,没有提示业主物业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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