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金销售人员有义务向客户提供真实、准确的风险信息,并不能够隐瞒或者歪曲风险信息。如果基金销售人员违反该义务,滥用职权,给客户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客户也有权要求销售人员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一条 第三款规定:“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客户隐瞒或者歪曲证券产品的基本信息、投资项目的情况、证券市场的行情、交易价格和相关费用等重要信息,不得以欺诈、误导的手段推销证券产品和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信息提示义务。当事人对交易标的物有特别知识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而对方无法获取,不得隐瞒。”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侵权行为,由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