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转让的,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3、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4、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5、进行违法活动的;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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