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逾期不付诉讼费该怎么办? |
释义 |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后,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一、起诉离婚开庭日期定了但是没去怎么办 这是按撤诉处理的情况。所谓按撤诉处理,就是指当事人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其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是: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未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二、起诉经济纠纷需要多少钱 经济纠纷打官司一般是在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的规定,当事人进行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民事经济纠纷的诉讼费,即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一般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的数额来确定诉讼费。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同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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