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首先要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家庭年收入要低于市统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应该是无房家庭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统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市政府引进人才、残疾人、烈军属、城市重点工程拆迁居民、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承租市直管公有住房或廉租住房的住户腾退租住房的,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但是对住房困难户来说,只能享受一次这样的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