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防卫行为。 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具有防卫意识,防卫人具有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4)针对侵害人防卫;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一、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如何区别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防卫行为。 而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如下: 1、起因条件不同。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是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包括但不限于不法侵害; 2、对象不同。正当防卫是不法侵害人本人,而紧急避险是合法第三人; 3、限度条件不同。正当防卫的限度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紧急避险是没有造成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二、自卫的五大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1、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不必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 2、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合法益造成威胁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3、具有防卫意识。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4、针对侵害人防卫。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