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光有房子没有户口补偿的标准 |
释义 | 对于农村有房子没有户口的,拆迁时只可得到房屋补偿,而不能得到安顿补贴。拆迁补偿,如果是按照房屋用途来分,可分为两大类,其一是住房拆迁补偿,其二是非住房屋拆迁补偿;而房屋用途,主要取决于土地用途和规划设计用途。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以人口和房屋面积两相结合的科学方式,来综合考虑计算的。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 没有房子怎么独立户口 没房子不能单独立户,单独立户必须要有单独的户籍地址,没房子可以挂靠人才市场或者单位集体户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 农村户口死亡补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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