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 不可以拒绝退还 彩礼 ,但是可以拒绝退还全部彩礼。 如果两个人尚未正式办理 结婚登记 ,按照第一部分的法律要求,是要退还彩礼的。 但是已经 同居 ,并且怀孕流产的话,女方可以争取部分损失费,因为怀孕流产这件事是双方的共同责任,所以两个人都有承担,一般这种情况下,是酌情归还部分彩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