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期限的承包合同有效,期限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比如,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如果是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只能在原承包人的剩余承包期内进行流转,不能超出剩余承包期。 一、1978年规定土地承包承包年限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二、农场土地承包 承包国营农场的,如果是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意味着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了个人或者一个私人集体组织。但是农场却存在不同,可以存在国营农场或者私营的农场。 三、永久租赁土地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永久租赁土地合同没有法律效力。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农村集体土地租赁用地为土地承包。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