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意义何在? |
释义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性及小产权房被拆处理问题。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有效,出售给本乡以外人员需有批准,否则无效。法律依据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等。对于小产权房被拆,购房者有保护倾向,但需通过法律程序明确补偿和产权过户转移登记。 法律分析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没有效 1、小产权房买卖合同部分有效。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员、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应作无效处理。 2、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小产权房被拆了怎么处理 1、目前国家对所谓小产权房的购买者是有保护倾向的。鉴于你是二手购房者,被登记在相关村委、乡镇的原购房者是你的前手。 2、相关拆迁部门在你们没有通过法律程序明确下,也只能向其补偿,你后来购买该房可能没有进行类似于产权过户的转移登记,如果没有在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 结语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存在一定的限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在本乡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应认定为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员并经相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情况,也可认为合同有效。然而,如果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员且未经相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则应视为无效处理。对于小产权房被拆迁的情况,购买者可能会受到一定的保护,但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法律程序和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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