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同一阶级内部,由于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如地主阶级由于拥有土地数量不同而分为大、中、小地主民阶级由于经济地位不同,划分为贫农、中农和雇农。中国农村由于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农户劳力和智力的差别等因素,农村居民之间经济状况存在较大的差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