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孤儿院领养一般没有对孩子年龄的限制,但是对收养人的年龄却有所限制,如收养人应当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