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的(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是25岁或晚婚)军人结婚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可,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办理婚姻登记应出具以下材料:1、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结婚登记证明》;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3、居民身份证。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与军人持有证件填写项目如有出入,不予办理。如果现役军人要在驻地和部队内部找对象的,只能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执行;即男士官年龄超过二十八周岁,女士官年龄超过二十六周岁,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可在部队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