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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释义
    当事人要解除同居关系可以自行分开,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夫妻双方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
    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进行补办,再进行离婚手续。
    如果是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无法离婚,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
    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公证吗
    解除同居关系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如果双方均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该协议书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进行公证也可解除同居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没领证的婚姻纠纷该怎么解决?
    解决没领证的婚姻纠纷的标准:
    1、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4、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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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3: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