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证期间应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确定,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保证期间的确定如下:1、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证期间;2、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的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期间的确定方式是什么 保证期间的确定方式是: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期间如何计算 保证期间的计算方式:保证期间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来计算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保证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履行地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的责任应如何确定 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人是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的,因为保证合同无效,保证责任也无效,但是,这并表示保证人一定不承担任何责任,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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