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中,过错方如何划分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过错方通常会被少分一些财产。这些标准包括:藏匿、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要独占另一方财产;因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过错方会少分一些财产。这些标准包括:第一,夫妻中的一方藏匿、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要独占另一方财产的;第二,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赔偿。 结语 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可能会失去一些财产,但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其中,夫妻中的一方藏匿、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要独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时无权请求另一方赔偿。而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另一方则有义务赔偿。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应该充分考虑自身情况,达成合理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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