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租赁合同但一直付租金 |
释义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 1、注意不能签口头协议。 2、注意房东的身份。 3、注意保留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4、注意租金交付细节。 5、注意水电细节。 6、注意房屋的使用细节。 7、注意清点设备。 8、注意核对房子地址。 9、注意违约责任。 10、注意物业费另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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