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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签租赁合同但一直付租金
释义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
    1、注意不能签口头协议。
    2、注意房东的身份。
    3、注意保留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4、注意租金交付细节。
    5、注意水电细节。
    6、注意房屋的使用细节。
    7、注意清点设备。
    8、注意核对房子地址。
    9、注意违约责任。
    10、注意物业费另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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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