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人在交付前有撤销权,但可约定排除。除特殊情况,赠与方可以承诺放弃撤销权,对自己有约束力。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指在交付赠予的东西之前,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而赠与人可以撤销该赠与。撤销权规定为任意性规定,非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因此,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方如果承诺放弃任何情况下的撤销权,则对自己产生合同上的约束力,从而产生合同效力,对赠与人具有约束力。《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