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判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一、给不起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领取抚养费的情况下,用这些财物来抵消孩子的抚养费。不支付抚养费的人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时,主要指给付方。由于丧失了长期的疾病和劳动能力,经济上相当困难,不能按原金额发放。一方拒绝对人民法院抚养费的判决或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机关或个人应当协助执行。一方不执行的,可以约定离婚协议中应支付的抚养费,另一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合同约定为证据要求法院履行对对方应尽的义务。 二、抚养费给不了怎么办 抚养费给不了的,给付一方可以与抚养一方协商减少抚养费标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法律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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