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受害人有权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判决结果,但并非所有信息都可以公开。法律规定了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信息: 1. 通过审判程序:受害人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法院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判决结果。法院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受害人提供相应的信息。 2. 通过公告和通知: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应当在主要报纸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告案件的开庭时间和地点;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或者公告。受害人可以通过这些途径了解案件的进展。 3. 通过诉讼代理人:如果受害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可以向法院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判决结果,并向受害人转达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等相关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