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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是怎样的
释义
    法律分析: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为:四级两审制,四级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两审是指一个案件经第一次审理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经上一级法院审理,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服不得再向上一级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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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4: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