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区执行力亮剑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要求,按照我院《“查短板、找差距、促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我院以各中层部门为单位广泛查找部门及干警自身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并汇总到院执行力亮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认真总结梳理,现将梳理结果汇总如下。 法律依据: 《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在“查、找、促”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一条 审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少数同志的大局意识还不够强,在个别案件的处理中,对于如何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上还有欠缺,以致出现个别案件合法不合理的现象;有些案件在具体审理中,因为鉴定、公告、取证等原因的存在,需要较长的办案时间,不能及时结案,对此个别法官有时未向相关的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导致群众误认为法院的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不公正,当然也有极个别案件确实因主审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拖拉的现象;因为法院硬件条件的限制和审判力量的不足,有些已比较成熟的审判流程管理方法未能及时引进,阻碍了我院审判工作的发展。在执行工作上,执行工作的力度得到明显加强,执行工作的效率得到明显提高,这应该说是一个事实,但总体上的成效并不说明所有案件的执行力度、执行效率都达到了理想状态,在具体执行中仍存在不足和问题。信访总量仍然较大,涉诉信访形势依然严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