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拖欠员工工资多久,可以上劳动局投诉?只要出现未按照约定发放员工工资的行为,就属于拖欠行为,就可以向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