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如果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 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举个例子:卖家不满五或不唯一的住房出售价为100万售。全额的1%。那么,买房者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1%=1万元。 2、如果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那么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举个例子:卖方出卖不满五唯一的房子,计税价格为100万,原值、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那么,买房者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70)×20%=6万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