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助学金是贫困补助吗 |
释义 | 大学贫困补助和国家助学金是不一样的。 1. 大学的贫困补助是由国家下拨到所在省份,再由省级一级级向下分,它需要一个审查的过程。还要分不同的城市,学校下方的时间不同。 2. 国家助学金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是由国家财政部决定的。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3000,分为两到三个档次。申请者需要符合基本条件并向学校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大学贫困补助必须开具贫困证明,贫困证明要盖三个章,也就是村、镇、县三级政府民政部门公章。后由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得到补助。 国家助学金中,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等职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法律依据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