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税多久申报一次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修订,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2018年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每月或每季度期满后的15天内,具体申报期限根据各地税务机关的通知而定。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次修订的内容,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18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8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1、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2、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3、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4、7月15日为星期日,7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5、9月15日为星期六,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 6、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7、12月15日为星期六,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26日 由于全国各地的税收情况不同,各地税务机关一般规定的纳税时间为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一年,由于涉及的税种较多,会根据不同的税种来划分纳税时间,再综合上诉文件的规定,对于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就有一个大概的概念了,具体申报期间,还需以当地税务机关的通知为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次修订的内容,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的通知,2018年具体的申报纳税期限如下: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的申报期限为当月15日,2月的申报期限顺延至2月22日,4月的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18日,7月的申报期限顺延至7月16日,9月的申报期限顺延至9月17日,10月的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12月的申报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有可能根据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具体申报期间还需以当地税务机关的通知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章 附则 第九十条 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关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农用地转用、临时占地等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可以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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