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聚众斗殴罪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其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动机是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追求刺激或满足卑鄙欲念;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人数至少不少于3人,采用暴力相互搏斗。聚众斗殴往往由流氓团伙之间约定时间、地点,使用刀棒等武器进行大规模斗殴,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混乱。 法律分析 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从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 拓展延伸 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要件及其适用范围 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要件及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聚众斗殴罪要求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参与,并且以实施暴力行为为目的。其次,参与者之间必须存在一定的组织关系或共同意图,即事先商定或共同策划。此外,斗殴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即可能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实际伤害。聚众斗殴罪适用范围广泛,不仅包括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斗殴,还包括私人场所或虚拟空间中的斗殴行为。此罪的立案需要综合考虑上述要件,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依法处理。 结语 聚众斗殴罪,主观上是出于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以追求刺激或满足卑鄙欲念为动机;客观上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聚众斗殴罪要求两人以上参与,存在组织关系或共同意图,并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实际伤害。该罪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公共场所、私人场所及虚拟空间。立案时需综合考虑上述要件,依法判断和处理。聚众斗殴罪的严重性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六条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