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结婚前送的嫁妆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赠与,结婚后送的则是夫妻共同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有约定则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彩礼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法院通常支持。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则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彩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法院一般会支持此要求。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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