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对协议离婚的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要求如下: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2)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一、离婚协议书网上打印可以吗 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但现在来看,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一般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后,离婚协议书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二、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去打印吗 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手写的需清晰容易辨认,写好后双方都要签名的。但现在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内容中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都写清楚,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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