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受理分为三种情况,分别是自愿交纳保证金、被强制交纳保证金和法院监管下的保证金。其中,自愿交纳保证金和被强制交纳保证金的受理程序相似,都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并缴纳保证金;而法院监管下的保证金则需要法院进行详细审查和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保证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金法》第十二条:保证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院决定,确认保证金的种类、金额和用途。 以上依据均指出了保证金受理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