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的夫妻必须去户口所在地么 |
释义 | 复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一、结婚用拿离婚证吗 结婚用拿离婚证。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出具。如果之前是通过诉讼离婚的,那么许哟啊携带离婚判决书原件及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出示本人无配偶证明。如果是再婚的,那么就需要双方当事人出示离婚证,以此证明无配偶。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般情况下,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两种证件和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结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离婚当事人再婚必须提供哪些证件 已离婚的当事人办理再婚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具体包括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等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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