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男方的户籍可以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男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打算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原则上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但女方有离婚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女方则并无限制。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或者与男方协议离婚也可以。 二、夫妻两地分居怎么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到另外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去另外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在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流程? 若结婚登记地就是被告住所地,则当事人可以在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但是,结婚登记地是原告户籍所在地的话,则一般不是在该地起诉。另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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