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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行工资收入扣税标准
释义
    

法律主观:
    


    众所周知,工资达到一定标准是要进行扣税的,2018年10月个税的起征点已经从3500提高到了5000,意味着工资扣税标准有所改变。
    一、什么是工资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二、怎么算工资扣税标准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个税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最后劳动者拿到手的工资,也就是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三、扣税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工资税前扣除依据实际发放原则,即收付实现制原则,企业预提的工资没有实际发放的不可以税前扣除。同时“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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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