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一、第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婚吗 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离,与第几次起诉离婚无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婚姻编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 因此,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离婚诉讼二次起诉会判离吗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离婚。夫妻一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后,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判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即使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夫妻一方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也会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一定会判决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能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与第几次起诉离婚没有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但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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