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遭遇网络诈骗,报警肯定比不报警要有用得多;如果遭受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了立案金额,那公安机关就会对你的案件予以立案。 一、网络诈骗的量刑标准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网络诈骗的常见情形 (一)网络购物诈骗。 犯罪分子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淘宝店铺,一旦事主下单购买商品,便称系统故障需要重新激活。随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实施诈骗。 (二)低价购物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的物品等转让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三)犯罪分子在微信朋友圈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购货款则失去联系。 (四)刷网评信誉诈骗。 犯罪分子以开网店需快速刷新交易量、网上好评、信誉度为由,招募网络兼职刷单,承诺在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要求受害人在指定的网店高价购卖商品或缴纳定金的方式骗取受害人钱款。 (五)招聘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短信或者传统媒体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进而以缴纳服装费、押金、保证金、定金等名义,让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上汇款。 (六)招商加盟。 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或传统媒体发布虚假招商、加盟信息,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骗取受害人定金、加盟费、货款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