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立案后,会在立案五天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可以进行答辩。 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包含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起诉阶段,原告需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与离婚案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收材料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做出立案决定。第二阶段是是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在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如果在十五日内因某些原因无法做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同时如果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也会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第三阶段是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开庭时双方必须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出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法院会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做出判决,同时解决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