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过错赔偿应当如何进行认定 |
释义 | 医疗侵权赔偿责任中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是: 1、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导致了损害结果; 3、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过错。 一、医疗事故灌肠灌漏了赔多少钱 医疗事故灌肠灌漏了的,一般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形式支付。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为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为3年。 这里说的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医疗纠纷是指什么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因诊疗活动引发的纠纷。医疗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原则上是举证责任的倒置,即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证据反驳原告的主张,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其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提供合理、令人信服的证据,医疗机构将承担败诉的结果,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建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 三、请问医疗事故行政责任的构成条件有什么呢 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构成医疗事故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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