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下列案件需要通知家属参与诉讼: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2、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通知其近亲属参加诉讼。传票不能送达当事人的,也应当通知其家属或者通过公告送达。当可以送达当事人时,除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不能独自出庭外,不得通知当事人的亲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