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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己做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释义
    婚内离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夫妻婚内是可以签订离婚协议的,但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由于离婚协议既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又涉及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除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仅是当事人共同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也是离婚协议发生效力的必经途径。离婚协议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未生效之前,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也当然也不能生效。
    一、离婚协议双方签订时仅成立,未生效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在双方均签字后成立。但离婚协议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的,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相关约定均不生效。
    离婚协议被认定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此时所附的条件就是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只有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拘束力。
    二、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效力评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明确规定,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即明确了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同等效力,一旦离婚登记完成,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该规定符合离婚行为的特殊性。
    一旦离婚,身份关系不可逆转。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应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夫妻双方均有同意离婚的明确意思表;
    三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形成书面离婚协议。
    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无论真实目的是说明,都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当事人没有请求撤销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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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7: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