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名股东可以起诉要求公司解散吗 |
释义 | 隐名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有如下情形的,可以起诉要求公司解散。 一、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2)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3)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股东起诉法院解散的注意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股东提起诉讼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必须符合四个要件: 第一,提起诉讼的主体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第二,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了严重困难; 第三,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第四,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2、下列事由不能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第一,知情权受到损害; 第二,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第三,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第四,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 3、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不能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只能在解散公司后进行。 4、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在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 5、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6、提起诉讼的股东可以将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而不能作为被告。 7、提起诉讼的股东应当告知其他股东,也可申请法院告知。 8、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况下,当事人在诉讼中可协商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 9、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原告可要求公司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 10、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股东在被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不能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其他股东也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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