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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保如何报销医院住院费用
释义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资料,包括医保IC卡、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病历复印件等。转诊需经医生诊断和批准,费用先垫付并按规定报销。住院时需预交费用,出院时医院和社保机构结算报销金额和个人自付金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缴纳参保。
    法律分析
    一、住院之后,医保怎么报销?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应预交医疗费2000元,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节假日顺延)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超过时限的其其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分为三档: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1、医保报销IC卡、身份证复印件;
    2、正规住院原始发票;
    3、加盖医院印章的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4、出院证或诊断证明;
    5、加盖医院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6、转外就医人员报销医疗费还需携带社会保险外地住院转诊申请单;异地安置人员报销医疗费还需携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复印件;参保人员市内住院就医还需携带医院出具的未通过系统结算的原因证明。
    注意事项:
    (1)发票、病历复印件上显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上显示的姓名一致;
    (2)病历复印应含医嘱及作为住院诊断依据的报告单复印件;
    (3)门诊发票不受理。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结语
    住院期间,医保报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入院和出院时需持医保IC卡到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2、住院费用按起付线分为三档,根据医院等级不同,个人需自付一定金额。3、如需转院,需经医生诊断并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转院。4、出院时,医院会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自付金额,由医院和社保机构结算。住院费用报销需要提供医保IC卡、身份证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或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等资料。请注意姓名一致性,门诊发票不受理。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参加,个人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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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5: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