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八)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 (九)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勤务辅警在履行职责期间,可以驾驶警用车辆、船艇等交通工具,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者使用武器。 遇有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勤务辅警可以在人民警察的指挥和带领下使用必要的约束性警用器械。 第二十条 辅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的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有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辅警在履行职责时侵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赔偿。公安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辅警依法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