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在新工作单位确定或户口迁移完成后,到新的户籍或单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即可。而原计生关系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和新的关系接收地人员会在网上通过WIS系统完成其余的工作。 办理生育证需要通过WIS系统打印,如果管理地和审批地不一致,会出现无法通过系统打印生育证的问题。女性结婚后就应该主动到单位计生部门、户籍地的村(居)委会填写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申请纳入系统管理。如果结婚后没有申请,在进行一孩生育登记时也会被纳入系统管理。 育龄妇女跨省迁移由迁入地和迁出地以纸质形式进行管理移交和信息通报。户籍迁出省外的人员,由原管理地将迁移信息通报迁入地,经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迁入地乡级或乡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管理回执且备案。 按照迁入地的规定要求,由乡级或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打印《基础信息卡》,盖章后交本人,作为外省计划生育管理建档的依据之一。户籍迁入省内的人员,要根据外省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确认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纳入本辖区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