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凭证借条被出借人撕毁是怎么回事 |
释义 | 在借条被人撕毁后,债权人应提供借条复印件和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赢得债权债务纠纷诉讼。债权人在借条被抢夺后应马上报警,债务人抢夺借条行为涉嫌抢夺罪。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应提供警方出警记录、借条复印件并说明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抢走撕毁。债权人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正常可以支持诉讼请求。每个债权人应从此吸取教训。日常经济活动时,双方达成借款协议后对于大额借款,出借人最好采取自己银行卡向借款人名下银行卡汇款方式,既简单快捷又安全保险,发生诉讼纠纷时,汇款凭证可以出借证据。债权人平时一定保管好借条、欠条,防止被偷窃或抢劫。上门索债时应多去几个人,债务人穷疯时,行为常会走极端,杀人、诈骗、抢劫等犯罪都可能发生,偷取、抢夺欠条赖掉债务更是屡见不鲜。债权人在遇到债务人抢夺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时要马上报警,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您对民间借贷有其他了解吗?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属于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说当借款交付时合同才生效。因此,只有借条还不能完全证明借贷关系,还要提供交付借款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收据等,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如果能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如果对方不承认,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方需要举证来证明这笔钱不是借款,否则他要承担不利后果。如果证据没有原件,就不能证实证据的真实性,证明效力就会变小,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支持,很可能会面临败诉的可能。 每个债权人应从此吸取教训。日常经济活动时保存好证据,如果证据被抢夺一定要及时报警才能更好的维护我们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消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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