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妇女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律师分析: 哺乳期妇女均属于特殊法律主体,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习惯称之为“两怀妇女”。 涉嫌刑事犯罪时,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对其给予了特殊关照。其中,有关孕妇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关于哺乳期妇女,刑事法上并未采用这一概念,与之相关的,是有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 第七十二条 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其中就包括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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