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法庭上孩子有发言权。 离婚是婚姻两方婚姻自由权利的体现。小孩对其爸妈的离婚做法发表言论在法律上无任何效力,按照法律规定不满8周岁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至18周岁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或者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孩子8周岁后才能在法庭上有自己的决定权。 “发言权”是指具有发言的权利,通常是指某个人、单位或国家在公众场合想说话、要说话、能说话的基本权利,而“话语权”则是指某个人、单位或国家在公众场合所说话语的地位分量和作用,即所说话语的权威性、引导舆论的掌控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