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协议纠纷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租赁纠纷情形 租赁纠纷的发生大概有以下几种形式: 其一,恶意拖欠,这一类案件占比例不太多; 其二,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有的是承租人生意方面出现问题,无能力支付租金,这一类纠纷占30%左右; 其三,因为房屋改变功能的问题,有的本来使用功能是住宅厂房,有的承租人用作办公或商业,这须经有权部门批准,否则是违法行为。一部分属当事人签合同时,出租方承诺改变功能并承担相应费用,但之后不能做到,占百分之十几;另一部分属双方都明白功能不是承租人所需要的功能,但双方约定由承租人改变功能,由承租人报批,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有的涉及补交地价(有的几万到几千万),有的合同期有限,不去进行改变功能报批,而使用过程中已经改变功能,发生纠纷超过30%.在深圳的八卦岭、上步工业区、车公庙等地大量存在这种情况。有的政府规划未做好,因为政府行为与市场相比大大滞后。市场千变万化,而政府部门涉及规划等问题,因此引起租赁纠纷甚至行政纠纷的情形也屡见不鲜。 一、房租租赁合同中的风险规避方法 1、首要的一点是对合同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首先是对出租人资格的审查,主要看其是否具有房屋的处分权。简单的方法就是查验出租人的房屋产权凭证。其目的就是要防止无处分权的人擅自出租房屋。 2、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于房屋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这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如未签书面合同,就视为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对出租房屋的用途予以明确约定,以防止承租人在租赁房屋之后改变房屋用途,比如小区住宅,规定不能做营业用房,承租人租赁房屋后用作营业,可能导致出租人财产利益的损失,却又不能依据合同追究。 4、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租金的交付方式及交付日期,这是双方当事人应考虑的重点问题。如有的承租人承受能力有限,如果一次性交纳一年或几个月的房租有困难则可通过合同约定按月交纳,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以后就容易产生矛盾。 5、房屋租赁合同对提前解约的情形及条件应有约定。提前解约会对双方当事人特别是承租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应当注意防范该风险。正确的方法是,在合同中对提前解约的情形及条件进行约定,以便日后解约事项出现时有据可依。 6、房屋租赁合同需向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这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否则将可能承当处罚的法律风险。双方当时人还应记得在租赁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约时间,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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