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在校内骨折谁负责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学生在学校因为他人侵权受伤,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侵权人是未成年,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如果学校存在过错,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则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果严重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如果学校拒不赔偿的,学生家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赔偿。 一、孩子被同学推倒骨折要怎么索赔 孩子被同学推倒骨折可以起诉孩子的监护人和学校,要求赔偿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具体损失情况确定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骨折有手术,可以鉴定伤残等级,然后起诉造成损害的一方承担责任进行赔偿。 监护人应赔偿孩子的医疗费(要有发票等票据)、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用、护理费(需要医院的医嘱明确说明需要护理)、必要的营养费(以实际支出的营养费为标准)、住宿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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