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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是相对权还是绝对权
释义
    债权是相对权。
    债权产生原因: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相对权有几个特点:
    1、权利人行使权利,必须通过相对人为某种行为才能实现;
    2、权利人实现权利,必须借助相对人的意思和行为,义务人必须积极行为才能实现权利人的权利;
    3、权利人只对特定的相对人拥有权利,并不能排除他人拥有相同的相排斥的权利。
    综上所述 ,债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具有相对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百五十九条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六十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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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5:08:32